全國首批防疫物資詐騙案,黑龍江牡丹江警方破獲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件,江蘇蘇州福州破獲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件,防疫物資詐騙防范要點
全國首批防疫物資詐騙案,黑龍江牡丹江警方破獲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件,江蘇蘇州福州破獲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件,防疫物資詐騙防范要點
牡丹江警方破獲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
新華網哈爾濱4月25日電 近日,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辦案民警向被害人返還了27萬被騙錢款。
今年2月中旬至3月初,西安分局多次接到群眾報警,報警人均稱其通過網絡渠道購買口罩、測溫槍等防疫物資,支付貨款后遲遲收不到貨,懷疑被騙。接警后,西安分局經過偵查、摸排,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事實及行動軌跡,并將正準備實施下一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。
經審訊,劉某交代,其自今年2月份開始,在微信朋友圈謊稱自己有口罩、測溫槍等防疫物資,并從網上復制廠家照片、證書等騙取買家信任,收取貨款后據為己有。當買家要求發(fā)貨時,劉某利用自己注冊的三個微信號偽造取貨、轉賬等記錄,再以物資被扣、貨源不足等理由拒絕交貨,甚至再一次用相同手法實施詐騙,用后詐騙的錢來返還先前被害人。劉某以此方法實施9起詐騙,涉案金額27萬元。
劉某被抓后,主動退還了27萬元贓款。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隱瞞真相,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涉嫌詐騙罪,目前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江蘇蘇州破獲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
新華社南京4月3日電(記者劉巍巍 朱筱)朋友圈發(fā)布虛假廣告,以兜售口罩、額溫槍為名,詐騙多省市10余名被害人,甚至導致某慈善機構被騙100多萬元……江蘇省蘇州市近日破獲一起特大防疫物資詐騙案,涉案金額300余萬元。
2月28日凌晨,蘇州市虎丘區(qū)警方接市民葛女士報警稱,受當地某慈善基金會委托,葛女士欲采購55萬只口罩,捐贈防疫一線。經朋友介紹與武某相識,武某自稱有大量低價的一次性民用三層口罩銷售,每只價格1.9元。
葛女士一次性付清55萬只口罩全款104.5萬元,卻遲遲等不到武某發(fā)貨。經多次催促,武某陸續(xù)發(fā)來5.5萬只口罩,隨即失聯。
民警在辦案中發(fā)現,多人守在武某住處,向其索要口罩、額溫槍等防疫物資,同樣是交付定金或全款后拿不到貨。
3月1日,民警將武某抓獲,到案后,武某拒不認罪。3月2日,經公安機關商請,檢察機關提前介入。辦案人員調查發(fā)現,除葛女士外,本案還有來自全國多省市的10余名被害人,他們既有慈善基金會委托人,也有復工復產企業(yè)負責人。某企業(yè)從武某處采購500支額溫槍,總價20萬元,交付一半訂金后,未拿到貨。
“高價買、低價賣,通過明顯的價格優(yōu)勢,贏得客戶信任,再交付小部分貨物,騙取更大金額訂單。”辦案人員介紹說,武某發(fā)給葛女士的5.5萬只口罩,來自他的高價收購,只有客戶拿到部分口罩,才證明他有貨源、有實力,也才會“吸引”更多人上當。最終,在支付憑證、微信記錄、通話記錄等諸多客觀證據前,武某交代了疫情期間預謀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。
3日,蘇州市虎丘區(qū)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武某批準逮捕。
福州晉安一涉防疫物資詐騙案:被告被判刑
原標題:福州晉安宣判一起涉防疫物資詐騙案
本報訊 (記者 何曉慧 通訊員 吳 強)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,口罩需求激增,一些不法之徒便打起了假借買賣口罩詐騙錢財的主意。近日,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(qū)人民法院通過“云庭審”審理一起口罩詐騙案(東方法律網提供)。法院經審理作出當庭宣判,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,同時責令其退賠被害人贓款。據悉,這是疫情防控期間,福州地區(qū)案值最大的口罩詐騙案。
1月28日,陳某趁口罩貨源緊缺之機,在其微信朋友圈中轉發(fā)他人發(fā)布的口罩貨源信息,欲通過倒賣口罩賺取差價。之后,由于沉迷網絡賭博,她又萌生騙取他人購買口罩預付款用于賭博的想法。看到陳某轉發(fā)的廣告,多名被害人在微信上向其咨詢口罩銷售事宜。在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,陳某將口罩照片、合格證、廠家信息發(fā)給被害人,并將與自己偽裝成口罩商家的微信小號聊天信息截圖發(fā)給被害人,以此進一步騙取信任。收到貨款后,陳某隨即轉入賭博網站參賭。
經查,2月7日至2月17日間,陳某共騙取5名被害人支付的口罩貨款合計77萬余元,后因被部分被害人催討而退款20.8萬余元,尚有56.17萬元未退還。晉安區(qū)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,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,多次詐騙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作案后,被告人陳某妄想通過報假案以逃避責任,其行為性質惡劣,依法應予從重處罰。據此,法院作出如上判決。
防疫物資詐騙防范要點溫馨提示:
在疫情期間,購買防疫物資需警防不法分子借疫情實施詐騙,請復工企業(yè)和廣大市民一定不要輕信網絡上不明人士發(fā)布的銷售防疫物資信息,在購買口罩、酒精、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時,一定要通過正規(guī)渠道選購,如察覺被騙,發(fā)現被騙及時報警,及時止損。
牡丹江警方破獲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
新華網哈爾濱4月25日電 近日,黑龍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辦案民警向被害人返還了27萬被騙錢款。
今年2月中旬至3月初,西安分局多次接到群眾報警,報警人均稱其通過網絡渠道購買口罩、測溫槍等防疫物資,支付貨款后遲遲收不到貨,懷疑被騙。接警后,西安分局經過偵查、摸排,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事實及行動軌跡,并將正準備實施下一次詐騙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。
經審訊,劉某交代,其自今年2月份開始,在微信朋友圈謊稱自己有口罩、測溫槍等防疫物資,并從網上復制廠家照片、證書等騙取買家信任,收取貨款后據為己有。當買家要求發(fā)貨時,劉某利用自己注冊的三個微信號偽造取貨、轉賬等記錄,再以物資被扣、貨源不足等理由拒絕交貨,甚至再一次用相同手法實施詐騙,用后詐騙的錢來返還先前被害人。劉某以此方法實施9起詐騙,涉案金額27萬元。
劉某被抓后,主動退還了27萬元贓款。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隱瞞真相,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涉嫌詐騙罪,目前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。
江蘇蘇州破獲一起防疫物資詐騙案
新華社南京4月3日電(記者劉巍巍 朱筱)朋友圈發(fā)布虛假廣告,以兜售口罩、額溫槍為名,詐騙多省市10余名被害人,甚至導致某慈善機構被騙100多萬元……江蘇省蘇州市近日破獲一起特大防疫物資詐騙案,涉案金額300余萬元。
2月28日凌晨,蘇州市虎丘區(qū)警方接市民葛女士報警稱,受當地某慈善基金會委托,葛女士欲采購55萬只口罩,捐贈防疫一線。經朋友介紹與武某相識,武某自稱有大量低價的一次性民用三層口罩銷售,每只價格1.9元。
葛女士一次性付清55萬只口罩全款104.5萬元,卻遲遲等不到武某發(fā)貨。經多次催促,武某陸續(xù)發(fā)來5.5萬只口罩,隨即失聯。
民警在辦案中發(fā)現,多人守在武某住處,向其索要口罩、額溫槍等防疫物資,同樣是交付定金或全款后拿不到貨。
3月1日,民警將武某抓獲,到案后,武某拒不認罪。3月2日,經公安機關商請,檢察機關提前介入。辦案人員調查發(fā)現,除葛女士外,本案還有來自全國多省市的10余名被害人,他們既有慈善基金會委托人,也有復工復產企業(yè)負責人。某企業(yè)從武某處采購500支額溫槍,總價20萬元,交付一半訂金后,未拿到貨。
“高價買、低價賣,通過明顯的價格優(yōu)勢,贏得客戶信任,再交付小部分貨物,騙取更大金額訂單。”辦案人員介紹說,武某發(fā)給葛女士的5.5萬只口罩,來自他的高價收購,只有客戶拿到部分口罩,才證明他有貨源、有實力,也才會“吸引”更多人上當。最終,在支付憑證、微信記錄、通話記錄等諸多客觀證據前,武某交代了疫情期間預謀實施詐騙的犯罪事實。
3日,蘇州市虎丘區(qū)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詐騙罪對武某批準逮捕。
福州晉安一涉防疫物資詐騙案:被告被判刑
原標題:福州晉安宣判一起涉防疫物資詐騙案
本報訊 (記者 何曉慧 通訊員 吳 強)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,口罩需求激增,一些不法之徒便打起了假借買賣口罩詐騙錢財的主意。近日,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(qū)人民法院通過“云庭審”審理一起口罩詐騙案(東方法律網提供)。法院經審理作出當庭宣判,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,同時責令其退賠被害人贓款。據悉,這是疫情防控期間,福州地區(qū)案值最大的口罩詐騙案。
1月28日,陳某趁口罩貨源緊缺之機,在其微信朋友圈中轉發(fā)他人發(fā)布的口罩貨源信息,欲通過倒賣口罩賺取差價。之后,由于沉迷網絡賭博,她又萌生騙取他人購買口罩預付款用于賭博的想法。看到陳某轉發(fā)的廣告,多名被害人在微信上向其咨詢口罩銷售事宜。在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,陳某將口罩照片、合格證、廠家信息發(fā)給被害人,并將與自己偽裝成口罩商家的微信小號聊天信息截圖發(fā)給被害人,以此進一步騙取信任。收到貨款后,陳某隨即轉入賭博網站參賭。
經查,2月7日至2月17日間,陳某共騙取5名被害人支付的口罩貨款合計77萬余元,后因被部分被害人催討而退款20.8萬余元,尚有56.17萬元未退還。晉安區(qū)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、隱瞞真相,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,多次詐騙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作案后,被告人陳某妄想通過報假案以逃避責任,其行為性質惡劣,依法應予從重處罰。據此,法院作出如上判決。
防疫物資詐騙防范要點溫馨提示:
在疫情期間,購買防疫物資需警防不法分子借疫情實施詐騙,請復工企業(yè)和廣大市民一定不要輕信網絡上不明人士發(fā)布的銷售防疫物資信息,在購買口罩、酒精、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時,一定要通過正規(guī)渠道選購,如察覺被騙,發(fā)現被騙及時報警,及時止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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